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9时召开2025年第16次审议会议杠杆炒股指app,审核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能科”)专注于能源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电脱设备、分离设备、换热设备、存储设备、固碳设备、氢能设备等能源化工专用设备以及助剂和技术服务,广泛应用于油气工程、炼油化工、海洋工程、清洁能源等领域。
公司产品对推动能源化工行业装备大型化、高效化、节能化,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和能源战略起到关键作用。公司核心产品电脱设备是海洋和陆地油田采出原油外输以及炼油化工产业首环节的关键设备,决定着原油是否能达到外输标准以及炼化设备的运行效率和能耗。
根据江苏省石化装备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至2023年公司在电脱设备市场的占有率均位居国内第一。
公司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获得17项发明专利、43项实用新型专利。
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会计师为中汇,律师为北京德和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星科技直接持有发行人36,897,704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额的比例为34.14%,能够通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建春、刘家诚合计能够控制发行人88.03%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春、刘家诚为父子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676.84万元、34,402.70万元、31,203.42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9.98%;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4,021.76万元、4,031.30万元、4,908.46万元,保持持续增长。受到客户项目投产进度波动的影响,发行人2024年度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小幅下降9.77%。
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2,600.78万元,略有下滑,主要系受当期主要在执行项目单个合同金额高、项目执行周期长、客户交期安排等因素影响,主要项目仍处于生产制造或安装阶段,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所致。
2025年1-6月,公司净利润为1,893.26万元,略有上升,主要系当期确认收入的项目以电脱设备为主,电脱设备技术附加值高,毛利率高,公司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855.33万元、1,440.46万元和1,453.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0%、4.14%和4.63%;同时公司计划利用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研发中心项目,以加强产品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油气工程、炼油化工领域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99.82%、96.80%、98.75%,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主体统计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6.93%、63.42%和85.62%,客户集中度高。
问题1.经营业绩可持续性
根据问询回复:(1)发行人电脱设备市占率在国内位居第一,预计未来 5年国内市场规模可达到10亿元。
(2)2023 年末、2024 年末发行人在手订单金额有所下降,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小幅增长。
请发行人:
(1)结合国内市场空间及市占率测算过程、下游客户项目新建及改扩建需求等、新旧产能转换进展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电脱设备是否面临市场空间受限风险。
(2)说明 2023 年末、2024 年末在手订单金额同比下降的原因,2021 年以来各期新签订订单金额及其变动情况,各期产品发货量及其变动情况,结合前述情况说明 2025 年是否存在业绩下滑风险。
(3)说明公司2024 年末及截止目前的在手订单执行情况,包括生产及发货进度、回款金额及比例、预计收入确认时点,是否仅为意向性订单,是否存在期后在手订单取消或者项目递延情形,结合前述情况以及各期末在手订单期后转化率,说明发行人在手订单是否存在无法实现风险。
(4)分别说明新产品收入、其他能源化工设备收入占报告期内收入及在手订单的比例,结合发行人新产品、其他能源化工设备的竞争优势及市场开拓情况,说明发行人除电脱设备以外其他业务是否具备较强的成长性。
(5)区分不同国家及地区(中东、东南亚等)说明海外市场竞争格局、市场容量及发行人截至目前的业务开拓情况,发行人在海外市场相较于竞争对手的优劣势(售价、技术、服务等方面),主要业务在海外市场是否仍具备成长性。
(6)结合主要产品市场空间、市占率、产品使用寿命、客户复购情况等因素,在招股书中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明确揭示“期后业绩下滑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请保荐机构:(1)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2)按照是否穿透到终端客户所在地分别说明境外收入占报告期内收入及在手订单的比例。(3)说明针对发行人在手订单的核查证据是否主要为发行人内部资料,是否获取其他外部证据佐证,现有核查方式及核查证据能否支持核查结论。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问题(1)-(3)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5.其他问题
研发费用归集核算准确性。根据问询回复:发行人部分研发人员专业背景为文学、管理类,部分研发人员的研发工时占比贴近50%。
请发行人:①以表格的形式逐一列示说明各期全部研发人员的工时占比、兼职还是全职、专业背景、所处部门(研发、销售、管理等),说明部分研发人员专业背景为文学、管理类的具体原因,是否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列示其所从事的具体研发项目及研发工作内容,部分研发人员工时占比贴近 50%的原因,兼职研发人员薪资如何在研发与非研发活动之间划分,是否有客观证据佐证。
②结合新老工时统计机制的差异及执行有效性,说明研发工时填报审批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结合新增研发项目的立项时间、项目进度、人员需求测算等,说明2023年研发人员增长的合理性。
③说明报告期内研发样机的投入产出情况、金额、对应研发项目,相关研发样机的管理及财务核算方法,目前仍未对外处置的原因杠杆炒股指app,是否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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